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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和平区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人公告(4)

2018-11-07 10:16:08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七、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到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中共党员、面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进行递补。

(三)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劳动报酬为应发工资6400元,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中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序号 岗位 招聘
人数
工作地点 岗位
要求
专业要求
1 区总工会机关社工(党建) 2 区总机关 中共党员 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且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
2 街总工会社工(财务) 6 街道 会计学、审计学专业
3 社区工会社工 30 社区 不限
合计 38      

天津市和平区总工会

2018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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