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10:16:08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导语】2018天津和平区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天津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天津社区报考条件、天津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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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区招考信息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需要,充实基层工会力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依据《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平区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派遣到和平区总工会及所属街道、社区工会工作,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劳动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名。(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件)
从事职工教育引导、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工会财务、经审、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暂行规定”中所赋予的工作职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4.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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