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10:52:26 来源: 博罗县政府信息网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40次〔2018〕15号)和县政府批复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公证辅助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一)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2名法律援助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辅助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公证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1名(男性)公证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公证辅助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法律或信息技术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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