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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公告

2018-10-19 17:25:16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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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淄民〔2018〕74号)要求和工作需要,经淄川区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淄博市户籍,包含淄博市生源、入伍前为淄博市户籍、从我市应征入伍、我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5、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8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1)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7、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曾代表我市在山东省第21届(2006年)、22届(2010年)、23届(2014年)、24届(2018年)运动会上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责任编辑:wjf4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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