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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6人公告

2018-10-08 14:14:30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导语】2018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天津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天津社区报考条件天津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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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为进一步保障静海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根据近期我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转岗人员较集中的情况,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5]51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乡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至199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静海区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0月8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同时在静海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

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

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24:00。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10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报名登记表两份;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0月30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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