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3:46:47 来源: 金湖县政府网
(四)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B类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人员中 ,按照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名单。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黎城街道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与金湖县黎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0天。试用期内工资按1944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首次聘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考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黎城街道负责解释。
原标题:金湖县黎城街道2018年公开招考专职网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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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黎城街道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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