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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屯昌县委员会招聘屯昌县青少年事务社工8人公告

2018-09-03 11:51:37 来源: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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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屯昌县第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8次会议精神以及《共青团屯昌县委员会改革方案》(屯办发〔2017〕106号)文件精神,核定共青团屯昌县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员额青少年事务社工8名(详细情况见下表)。为了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体系,有力增强基层团的工作力量。经中共屯昌县委和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员额方式,聘请一批青少年事务社工到我县各镇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事务工作。共青团屯昌县委委托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工:

一、招聘名额及指标分配

聘用8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具体指标分配为:屯城镇、新兴镇、坡心镇、枫木镇、乌坡镇、南吕镇、南坤镇、西昌镇各1名。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青少年事业,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男女不限,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青少年事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屯昌县户籍;

2.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3.在校期间,具有团委、学生会工作经历的;

4.在屯昌县范围内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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