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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临沂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代办员20人公告

2018-08-29 18:45:54 来源: 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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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费城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为更好的落实好省市委“一次办好”改革和县委“四化四办一平台、费县办事不费事”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0名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说明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说明

从我县公开面向社会考聘的在岗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含2011年后备干部和2012年后备干部转岗人员)中遴选20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3.普通话标准、形象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因个人原因或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聘用合同人员;

3.违反工作纪律被有关部门处理人员;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好的《2018年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代办员诚信承诺书》、《2018年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代办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贴彩色证件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及3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处现场报名。同时将附有电子照片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费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箱]

2.单位推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并按照规定条件择优推荐。

3.组织审核。县政务管理办、县人社局根据档案材料对其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考录时间、在职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

4.公示反馈。对通过组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代办员管理群公示反馈,并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3:00-6:00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与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荣誉加分组成。

(一)笔试

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政务服务政策理解、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

(二)荣誉加分

工作被上级领导肯定、受到表彰,工作做法被推广或被媒体宣传报道视情加分计入综合成绩。代办员需提供表彰决定、证书、报刊原件或其他证明原件。

便民服务工作被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工作信息被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和党委政府(含市县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信息采用的,县级、市级、省级、中央级,每采用一条分别加1分、2分、3分和4分,同条信息分别被不同层面采用的,按最高层面计分;作为典型经验介绍、推广或召开现场会的,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每次分别加8分、6分、4分和2分。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遴选计划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对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委组织部、县政务管理办、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不变。工作期间,由县政务管理办每月进行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村级代办员工资增长机制增长工资。

五、其他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费县政务管理办、费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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