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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海淀上地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2018-08-27 15:05:16 来源: 公招网

【导语】2018年北京海淀上地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北京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北京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北京社区报考条件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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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上地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海淀区社区党组织党务专职社区工作者配备及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上地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二、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上地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20名。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日(含)之后至2000年8月1日(含)之前出生;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 日(含)之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和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和自主创业基金的相关证明;

8、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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