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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18-07-18 18:15:21 来源: 新疆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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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综合分析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的技术评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评审批提供科学、客观的技术评估报告;负责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培训、调查研究、科研课题;做好自治区环保厅交办的相关领域的技术支持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3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技术评估项目负责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类相关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学、生态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等);化工、石化、冶金工程类相关专业。

(责任编辑: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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