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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环保人员招录45人公告(4)

2018-07-11 10:59:17 来源: 阳光南皮门户网站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别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录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拟录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录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三)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超过9年。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工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为政府服务。

(四)待遇:按全县现行雇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为南皮县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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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皮县2018年度环保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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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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