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11:09:04 来源:
2018年西平县社会工作协会招聘简章
受中共西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就政府购买岗位公开向社会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购岗计划
为了完善县、乡、村各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打牢平安建设工作基础,充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人员,西平县社会工作协会招聘如下人员:
1、社会心理服务岗位34人;
2、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岗位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西平县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18-45周岁(1999年6月1日-1973年6月1日);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18-35周岁(1999年6月1日-1983年6月1日);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6、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社会服务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参照政府购岗相关工作流程,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政审等统一安排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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