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09:57:05 来源: 长丰县人民政府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相关待遇
1、本次招录的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安徽广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初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取消录用。
2、本次招录的人员,医生岗位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其他岗位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其中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对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如有人员空缺,及时依据公告规定的程序,在该批次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二)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三)咨询电话: (县卫计委)
(县人社局)
附件: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 6月 29 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