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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新丰县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3人公告

2018-06-12 17:44:13 来源: 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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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新丰县民政局、新丰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6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政府雇员职位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县法检两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9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要求,须曾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工作累计满1年。

2.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韶关市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韶关市户籍(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常住户口在韶关市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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