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11:47:45 来源: 泰宁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8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招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福建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福建社区报考条件、福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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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杉城镇社区居委会工作需要,杉城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未违反社区换届候选人“五不能,十不宜”规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1983年6月13日);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泰宁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
6、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完成日常工作文件的处理。
三、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县财政核定标准发放,享受五险一金,工资等福利待遇随机关事业干部工资调整而调整,最终以县财政核定为准。
2、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7月10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杉城镇政府社区工作站(镇政府二楼民政办,联系电话:)或杉城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零公里司法大楼三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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