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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博湖县事业岗到村(社区)人员招考120人公告

2018-05-30 10:37:57 来源: 博湖党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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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州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通知》(巴党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新疆博湖县2018年事业岗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原则

按照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事业岗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20人。其中: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20人,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100人。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热爱农村(社区)工作,勤奋务实,综合素质高,具有正常履行村(社区)干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5日-2000年5月2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近三年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含各类事业岗考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被取消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责任编辑: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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