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16:44:00 来源: 望城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党务基础业务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从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将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人员管理
1.专职党务工作者不纳入编制内管理,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望城区现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即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其试用期的工资。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录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相关社区和党性教育基地从事党建工作。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管理。
六、其他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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