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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招录1000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2)

2018-05-15 09:19:39 来源: 天津日报

二、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参照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公务员薪酬待遇。

2.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3.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

4.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三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组织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村“两委”正职的,经过一个任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工作业绩突出的,经组织考察,可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可经选举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站:。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8:00至5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5月25日8:00至5月30日18:00。

6月4日8:00至6月5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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