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2 15:15:37 来源: 抚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有报考人员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0年5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式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4月30日。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7月1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如能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符合《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3)的,也可报考。
经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备案,聘用在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辅助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岗,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表现优秀且经所在单位推荐的,可以不受专业限制报考。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