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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招聘150公告

2018-04-25 23:35:29 来源: 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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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区、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结合昌吉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15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50名,民族、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4日至2000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昌吉市目前在岗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工作人员;

2、昌吉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

3、“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选派生、村派生、自治区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2年(24个月)的;

4、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10、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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