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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天津市和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4人公告

2018-03-29 16:19:39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报名平台

【导语】2018上半年天津市和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天津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天津社区报考条件天津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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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4名,为做好相关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岗位人数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一) 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

(二)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28名;

(三)社区两新党建工作者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不含学校集体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五)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8日至2000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四)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五)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六)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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