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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6名公告

2018-02-23 09:00:46 来源: 塔城市政府门户网

【导语】2018年新疆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6名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新疆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新疆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新疆社区报考条件新疆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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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塔城市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塔城地区户籍;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0日至2000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6、中专及以上(不含高中),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两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适当放宽至42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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