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2 19:25:11 来源: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发〔2015〕43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166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属临聘人员。工作岗位为仙龙司法所。
二、资格条件
报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七)具有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永川区司法局组织人事科(新行政服务大楼五楼)。联系电话:。联系人:唐亚莉。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如心理咨询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由报名者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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