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4 14:21:32 来源: 广州荔湾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至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请于报名时间内到荔湾区信访局(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2号之三)进行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许小姐,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荔湾区信访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荔湾区信访局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面试
1.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荔湾区信访局(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2号之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荔湾区信访局领导和综合科等人员组成。
(四)成绩构成(面试):面试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其中:试题一(占40%),试题二(占40%),语言表达能力(占10%),个人举止仪表(占10%)。
(五)考察。由区信访局综合科成员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呈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七)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体检合格者,区信访局将为其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信访局综合科负责解释、监督。
原标题:荔湾区信访局合同制职工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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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信访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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