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17:32:37 来源: 桂阳县人民政府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通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到鹿峰街道各社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招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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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桂阳县鹿峰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 公 告
中共桂阳县鹿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桂阳县鹿峰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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