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15:10:41 来源: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分别按乡镇园区应聘考生成绩排序)。如有入围最后一名考生考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总工会和人社局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及支付办法:
1、基本工资。按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1.5倍(2580元),逐月发放,另缴纳“五险一金”,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2、考核工资。由市总工会会同各乡镇(园区)组织考核,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工资,年底发放。
(五)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的岗位分布在13个乡镇(园区),每乡镇(园区)招1名,建议应聘考生按实际居住地报考所属的乡镇(园区)招聘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岗位。
高 邮 市 总 工 会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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