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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面向随军家属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1-11 14:15:59 来源: 宝安政府在线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4.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可自愿提供);

5.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可考察时提交)。

三、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2、内容:选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宝安区西乡街道办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宝安区西乡街道办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宝安区西乡街道办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审定合格的,在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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