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17:28:33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经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民生大厦(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一)1份。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二)笔试
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青岛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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