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25人公告(4)

2018-01-09 09:36:06 来源: 盘锦市兴隆台区网

(二)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社局指定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聘期为二年。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待定。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待遇为2817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部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各项工作安排将在兴隆台区政府网和报名时添加的微信里公布,请保持信息畅通,因信息不畅通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场发现作弊行为立即清除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聘用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责任编辑:杨小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