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09:36:06 来源: 盘锦市兴隆台区网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 100 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人选
结合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成绩按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政审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男女成绩分别排序,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社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予聘用;对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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