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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70人公告(2)

2018-01-05 20:16:47 来源: 海曙区民政局

(二)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试题内容分客观题、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含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及社区知识等,主观题含案例分析与写作。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职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的5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

笔试加分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报考其所在镇(乡)、街道的,户籍及居住地都在本镇(乡)、街道,笔试加2分;

2.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

3.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1分。

加分不累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陆海曙区民政局网站查询。

(三)面试。面试分镇(乡)、街道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海曙区民政局网站公告。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进入面试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乘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按招考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以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由海曙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见海曙区民政局网站公告。如进入体检人选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从同等报考的进入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考察分镇(乡)、街道进行,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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