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09:29:5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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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年一度的社会工作师考试又来了,为了方便广大社工中级的考生们备考,中公社会工作师的小编特地为你整理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考备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三节 私有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
二、遗嘱继承
三、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主要规定
三、遗产的处理
继承---
是指财产继承,即公民死亡后依法或依其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将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留财产的人,叫做被继承人;
依法或依遗嘱取得财产的人,叫做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叫做遗产;
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原则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既没有遗嘱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代位继承人、
(7)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顺序是: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条件)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获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继承权被剥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4)对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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