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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租赁合同”考点面对面

2017-04-13 11:50:10 来源:

社区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是部分地区社区招聘的重点考察内容,这一部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小编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社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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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物的使用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长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租赁合同效力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现租赁物需要修理或有灭失危险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怠于通知,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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