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9 21:24:52 来源: 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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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湘潭高新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社区低保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0名,其中:拟聘人数5名,候补人数5名。
三、招聘范围
具有湘潭市(含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市区,且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会救助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3、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文化程度在大专学历以上(含大专学历)。已在社区岗位工作或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熟悉社会救助基本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政治上存在问题,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2)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的;(3)被判过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5)有涉毒涉黄涉黑等违法行为的;(6)未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并在影响期内,有恶意欠薪、偷税漏税、非法集资、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记录的;(7)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鼓动、组织非正常上访活动的;(8)品德不端、道德败坏的;(9)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10)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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