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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公告(51人)

2017-11-26 10:40:21 来源: 中天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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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乡镇民政办合同制 社会事务助理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各乡镇民政办工作力量,静海区现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5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静海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乡镇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18--40周岁(1977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具有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相关学历和工作经历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各乡镇民政办从事民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救助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初审和申报,并承担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2.遭遇自然灾害时组织开展救灾、灾后重建等减灾救灾工作;

3.对在乡的复退军人进行登记、定期联系、反应诉求、解决问题,做好优抚对象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4.管理乡镇敬老院,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残疾人助学、取暖等补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6.承担危房改造等工作中的资格审核工作;

7.做好“三留守”人员的排查统计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8.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丧葬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9.指导所负责村开展村民自治、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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