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09:15:36 来源: 延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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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司法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司法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岗位职责
司法社工负责协助区司法局、司法所开展非执法类矫正帮教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做好“两类”人员帮教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两类”人员的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困难救助,协助解决“两类”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居住地核实或社会调查,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协助整理“两类”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完成区司法局和司法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任务。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计划招录2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矫正帮教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电脑操作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延庆区户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社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社工工作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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