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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垫江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15人公告

2017-07-20 16:40:59 来源: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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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司发〔2015〕99号)和垫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司法局增加并使用社区矫正服务人员购买指标的批复(垫江编办发〔2016〕89号)文件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5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5名购买服务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到各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其中新民司法所、沙坪司法所、曹回司法所、普顺司法所、永安司法所、澄溪司法所、鹤游司法所、五洞司法所、长龙司法所、黄沙司法所、永平司法所、裴兴司法所、三溪司法所、包家司法所、白家司法所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全县,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二)具有本县户口;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在22周岁至45周岁以内(1995年7月31日至197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能熟练操作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七)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骋用。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地点:垫江县司法局810办公室(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277号)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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