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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长葛市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5人公告

2017-01-05 18:22:39 来源: 长葛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指南》(豫社矫领〔2015〕2号)、《河南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15〕80号)精神,根据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5名,具有许昌市户籍的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志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

3. 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4、具有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以及政法类、文秘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责任编辑: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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