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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工师《初级综合能力》:我国特定人群社会政策法规

2017-12-21 10:36:3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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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年一度的社会工作师考试又来了,为了方便广大社工初级的考生们备考,中公社会工作师的小编特地为你整理了社会工作师初级综合能力的考备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第二节: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

9.2.1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9.2.1.1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三个方面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确立了老年人获得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发展三大类共十项合法权益。

(1)获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

①享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 即老年人有从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那里获得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住房权即老年人有权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的权利。

③婚姻自由权 即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权利。

④财产所有权 即老年人作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⑤继承权 即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遗产的权利。

(2)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老年人除拥有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赡养与扶养的权利外,也拥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此类权利包括四项具体权利。

①生活保障权 即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

②健康权 即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医疗照顾的权利。

③文化教育权 即老年人依法享有继续受教育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④享受生活照料的权利 即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照料的权利。

(3)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老年人依法拥有继续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贡献的权利。9.2.1.2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做出了如下规定。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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