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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工师《初级综合能力》:我国特定领域社会政策法规

2017-12-21 10:36:4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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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年一度的社会工作师考试又来了,为了方便广大社工初级的考生们备考,中公社会工作师的小编特地为你整理了社会工作师初级综合能力的考备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第三节:我国特定领域的社会政策法规

9.3.1婚姻家庭政策法规

为了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我国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对婚姻家庭关系做出了规定。

9.3.1.1结婚的规定

(1)结婚的必要条件包括: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2)结婚禁止的条件包括: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9.3.1.2家庭关系的规定

(1)夫妻关系

①夫妻的人身关系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a.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c.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②夫妻财产关系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在总体上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a.在法定财产制中是共同财产制与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法定财产制在夫妻没有对财产做出有效约定的情况下适用。

b.约定财产制是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做出的约定,以排除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适用。

③夫妻相互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如下相互权利与义务:a.相互尊重;b.相互忠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互相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亲子关系 包括: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婚姻法》规定:

a.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祖孙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b.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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