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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宜宾市珙县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公示

2016-09-29 10:20:18 来源: 珙县人民政府

根据《宜宾市2016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黄原等5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珙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条件,拟聘用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16年9月28日起至10月11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实事求是地向珙县公选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11107。

原标题:珙县2016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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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珙县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珙县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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