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11:35:02 来源: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 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 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劳动法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停止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劳动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此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正在履行的应当停止履行,尚未履行不再履行。
2.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该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由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3.修正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于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有效部分可以继续履行,同时对部分无效的条款应予以修改,使其合法,能够依法继续履行。
4.赔偿损失。是指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无效劳动合同而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给予对方一定货币作为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推荐: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 | 公基备考 | 专业知识备考 | 面试备考 | 考试热点| 考试题库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