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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文写作格式

2016-03-10 17:41:43 来源:

【导读】公共基础知识考察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写作等等,本文为大家分析公基知识公文写作考察中新公文写作格式新标准口诀及常见错误点,让考生对公基考试内容有详细的了解。以上内容来自中公教育建议。

一、新公文写作格式新标准口诀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新标准,可归纳为如下口诀:

主题词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

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

二、新公文写作常见错误点

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写右边,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

2.发文字号

“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 ]”、也不是“( )”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写成“10”;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

3.签发人

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4.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如“关于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而“的”后面一定是文种,如出现“××××的情况报告”就是错误的例子,“情况报告”不是文种,应为“××××情况的报告”。

5.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

6.版记:主题词已删除。

7.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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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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