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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基政治常识:宪法易混淆知识点

2016-03-10 17:32:05 来源:

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国家对集体经济和对私营、个体经济政策的区别。前者是鼓励、指导和帮助;后者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2、第9条第1款中几类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差别。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水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3、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项内容各包含了哪几个子项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个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第19条)。

(2)发展科学事业(第20条)。

(3)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第21条)。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22条)。

·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1)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纪教育,培养“四有”公民(第24条第1款)。

(2)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第2款)。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腐朽思想(第2款)。

4、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5、《宪法》第31条是我国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6、第64条宪法的修改多数票表决之基数均为“全体代表”,而非“出席会议的代表”。

7、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都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修改宪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宪法。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补充基本法律和解释法律。

8、根据很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很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很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很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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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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