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14:48:31 来源: 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河南
按照豫办〔2015〕47号文件和信办〔2016〕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淮滨县司法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名。用工方式:合同制,财政拨款,不在编制。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一)岗位:淮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数量:20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淮滨户籍,年龄在18—35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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