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4:16:40 来源: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适应工会工作转型发展,根据《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泸工发〔2015〕32号)要求,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在35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性别不限;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其中:泸县群团工作中心1名、县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1名、玉蟾街道总工会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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