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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福建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91人公告

2016-09-28 10:20:27 来源: 集美区政府官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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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集美新城建设人口迅速发展需求,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管理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现各镇(街)统一招聘新一批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计生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岗位,实行一岗多责,主要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党建、社会工作、劳动保障、民政等社区相关工作,纳入网格服务工作机制,具体工作服从镇(街)和社区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参与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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