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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中枢街道选聘社区主任助理3人公告

2016-09-12 21:52:57 来源: 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改善村(社区)组织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村)主任助理,充实到社区(村),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名额:社区(村)主任助理3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服从工作安排。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有犯罪嫌疑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三、聘用待遇

(一)选聘的社区(村)主任助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补贴180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按2000元/月(市级统一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二)社区(村)主任助理聘期两年。服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村“三委”班子选举、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等;另行择业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中枢街道人社中心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据的《党员身份证明》。

4. 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则调减选聘计划到符合3:1的比例。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并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在人社中心领取;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5)考试时长150分钟。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基层组织建设及村(居)民自治相关知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写作等。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参加本次考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选聘名额以1∶1比例,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 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一次。公示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选聘资格:

1.本方案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

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签订合同

选聘人员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安排确定岗位后由相关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选聘纪律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政审、选聘等资格。

(二)选聘工作期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本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工作由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枢街道公开选聘社区(村)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中枢街道公开选聘社区(村)主任助理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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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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