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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招聘7人公告

2016-08-29 11:45:10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适应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非农业户籍;

6、中共党员,大学生村官,取得新闻写作、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社会工作者专业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8月29日在北方人才网、2016年9月1日在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号:bfrlbh,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3日(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塘沽营口道碧海鸿庭底商F区24号)。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6)《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7)笔试考务费45元。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若招聘人数与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5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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