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20:39:26 来源: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豫办【2015】47号)文件要求,新蔡县司法局拟公开招录28名乡镇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乡镇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28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新蔡县常住户口(2016年9月1日以前落户)。夫妻一方具有新蔡户籍的,另一方报名时需提供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1日至9月3日上午8:30至12点,下午15:30至18:00。
2、报名地点:新蔡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月亮湾公园对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河南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每人每次100元。
5、信息采集后报名者需现场填写《新蔡县乡镇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招考服务费票据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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